2020 年度市场主体年报。
近日,
省市场监管局公布年报报送八大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提醒年报主体注意。
按照规定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报送年度报告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报送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网址:)报送年度报告;
个体工商户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向负责其登记的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度报告。
以下事项要注意
1. 填写金额时应注意什么?
应看清金额后的具体单位,注意别将万元当元填写。
2. 联络员备案应该如何填写?
报送年报要先进行联络员备案。联络员备案是要填写企业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3. 党员信息,人数该怎么填?
党员人数、财务数据等都按实际填写,没有的填 " 无 " 或 "0"。
4. 显示 " 补报年度报告 " 是怎么回事?
现在报送的是 2020 年度的年报,要查看之前是否有年报漏报。因为如果往年未填报,须先补报,再报送 2020 年度的年报。
5. 社保和统计事项分别如何填写?
从 2016 年度年报开始,增加了社保和统计事项。补报 2015 年度及之前年度年报的,不增加社保和统计事项。
6. 海关管理企业年报 " 多报合一 " 的报送时间?
从 2018 年度年报开始,海关管理企业年报时间统一为每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未按规定报送海关年报事项的企业,海关将其列入信用信息异常企业名录并向社会公示;补报年报后,海关将其移出信用信息异常企业名录。非海关管理的企业年报内容、报送时间不变。
7. 年报公示信息填写错误怎么办?
如果发现年报公示信息有误的,应在 6 月 30 日 24:00 前及时更正,更正前后的内容同时公示。
8. 为何已完成填写申报,公示状态还是 " 未申报 "?
在填报完年报信息后,一定要选择 " 保存并公示 "。部分企业在申报企业年报时已按要求填报了相关信息,但未选择 " 保存并公示 ",导致该企业年报状态是未申报年报,严重影响了企业的信用。